在深圳如何參加教師資格認定考試?

 
問:兩學成績已過,想請問一下如何參加今年的教師資格認定考試,從而獲得教師資格證呢? 


答:

教師資格證具體報名時間由廣東省教育廳統(tǒng)一規(guī)定。面向應屆畢業(yè)生的教師資格認定報名時間往年約在三至四月,面向社會人士的教師資格認定報名時間往年約在九月初。建議您隨時通過深圳市教育局或區(qū)教育局網站關注相關信息。

目前,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程序:

1.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戶籍所在地的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提交規(guī)定的申請材料。

2.受理人對申報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確認申報材料無誤后,必須接受有關申請,并當場制發(fā)《受理回執(zhí)》。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的申請人,應當告知其不具備申請資格或及時通知申請人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3.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區(qū)教育行政部門直接認定。

4.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我局認定,各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受理認定材料期限終止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審查合格后的申請材料報市教育局。

5.市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在15個工作日內通過面試、試講等方式考察申請人的教育教學能力,提出專家審查意見報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

6.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10個工作日提出審核意見,報分管局領導、局長審批。

7.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局長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并對通過認定的申請人員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

如還有疑問,可咨詢市教育局信訪咨詢服務中心:82661331。謝謝!